經常在臉書社團上看到網友貼上它們找的廠商提供的估價單,尋求大家的意見,但有些估價單的內容,非常的籠統,數量僅用"一式"帶過,用料也沒有寫清楚。 若真的以這樣的估價單施工,那未來一定會有"我想的跟你做的不一樣"這樣的事情發生 要如何避免爭議產生 除了客戶在討論剛開始就要求廠商提供的估價單以外,不論是請設計公司、裝修工程公司或是各種工程廠商(水電、木作、木地板.....)列估價單,應該都要有用料說明備註,以免未來施工產生爭議。 估價過程中因為預算的限制而調整材料,也應要求對方印出最新的估價單並提供樣品確認,而不是用口頭應答。 若在施工階段因為不可抗之因素而必須調整,施工方也應先跟屋主溝通、選材並確認後再進行施作。 設計師的專業培養 我很幸運的在剛進室內設計這行的時候,得到的訓練就是從我們公司出去的估價單,一定要項目、材料、數量都寫清楚,雖然在估價單的制作會花比較多時間(有時候也會遇到客戶抱怨...) 但是為了避免日後的爭議,還是要堅持這樣的作法。 以木作工程為例,估價時我們會標明板材與角料的甲醛含量等級及木皮使用的廠牌型號,且一定會提供實體樣品給業主確認。
到施工階段時 現場的板材與角料都有標示可確認是否為當初報價所估之品項。
而木皮方面,除了當初估價的那一型號以外,一定會再挑選另外1-2片形式相近的"大版"(4*8尺)到現場確認 (因為木頭有紋路,小樣品跟大版的視覺感會不同,尤其是實木皮還會因為不同批出廠而有色差,所以一定要叫料到現場,與業主一同確認後才會讓工班施作)
以上內容除了保護業主的權益以外,也是設計公司自保的方式,雖然前置作業會花比較多時間,但畢竟未來完工後若有爭議,兩邊都不愉快。 經過長期的訓練,到現在自己執業了,雖然會增加時間成本,還是要持續將這樣的做法延續下去。 好幾次在約客戶看樣品的時候,他們都會說"沒關係,我信任你們拉",但我還是堅持要讓他們到現場看到樣品,同意後才施作。(除非有時間上的壓力,才會藉由照片討論) 經常有客人要求在平面配置階段就要看估價單,其實我不太喜歡這時候列項目,因為設計、材料、很多東西都還沒有確定,只能用假設的方式概抓,而我又不想為了搶案子用最低金額先報價,等簽約後再做追加,應該是因為這樣,才常常報完價就沒有下文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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